广场舞将传统舞蹈给人们带来的美感与体育运动带来的健身功效结合在一起,既体现出舞蹈的审美情趣,有利于满足居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又表现出健身运动的强身功能,有利于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提供了一个沟通交流平台,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但广场舞又是群众自发的文化现象,其发展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一是场地管理没有明确规定。广场舞是一种群众自发的文化活动,承办者不需要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报,政府部门也没有加强引导和管理,对场地地点的确定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则,导致随意占地和争抢“地盘”现象的发生,而一些想扩大规模的却因实际条件不允许而无法实现;二是噪声扰民影响居民休息。广场舞场地大多在人口稠密的繁华闹市区和居民小区的休闲场地,运动时间大多在清晨或晚饭过后,而这个时段里不参加锻炼的居民大多在家休息,所以那些对于跳舞者来说动听的广场音乐,对他们来说便可能成为噪声,就可能引发矛盾纠纷事件。尤其是有的广场舞夜晚活动时间过长,对人们休息和学习带来一定影响,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三是人身财产安全存在隐患。广场舞活动场地大多都是人流、车流量比较大的地段,有些甚至选择在路边,因此跳舞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便存在重大隐患。这些地方一旦发生事故,人员疏散便成为难题;同时,人流量大的地方往往也是扒窃案件多发的地点,而广场舞活动时不少人会脱去外衣,精力也集中在跳舞上,更是给扒窃人员以可乘之机; 四是收费现象需要引起重视。关于跳舞收费问题,有人赞成,因为需要购买音响设备;有人反对,因为广场、公园属于公共场所,私人无权收费;也有人质疑,主要是该不该收费和收费的标准是什么。调查发现,跳舞收费其实已经是一个“潜规则”。对此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要防止组织者借此牟利,增加群众负担。
建议:
一、市文化体育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政府职能。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提高对广场舞这一广场文化活动项目的重视程度,认真履行政府职能,推进广场舞健康发展。文化部门作为指导单位,要加强对广场舞类型、特征等研究,积极做好引导。体育部门要将广场舞作为群众健身性体育项目纳入整体工作规划,大力加以扶持。规划部门要在新建社区、住宅集中区留有空间,为广场舞提供场地。建设部门要搞好绿化和场地建设,搭建好舞台,创造美好环境。
二、市文化体育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要在场地上给予支持,整合、利用各种有利资源,充分开发和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资源,加大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力度,特别是教育系统体育场地的开放,使老百姓“舞有所场”。要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加强广场文化研究,不断创新广场舞种类和形式,同时注重培训广场舞骨干分子,努力建设一支广场舞优秀舞手队伍,使其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要在财力和物资上给予帮助,投入资金修建和改进广场舞场地,扩大绿化面,完善照明设施,配备音响、录音机、扩音器等放音设备。
三、市文化体育管理部门要努力促进健康发展。可考虑以街道、社区、镇村文化站为主管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广场舞活动管理,待条件成熟时,也对广场舞站点进行登记规范工作。成立广场舞协会,制定协会章程,建立组织制度,加强管理,促进广场舞健康发展。组织居民代表、广场舞代表、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广场舞公约,对广场舞活动时间、音响音量等进行明确,防止扰民问题引发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局面。
四、市文化体育管理部门注重引导,大力营造良好氛围。相关部门要从促进群众身心健康发展的高度,大力宣传广场舞的重要价值,通过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放公益广告、制发图书音像等,努力营造广场舞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广场舞演出和比赛活动,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加强广场文化活动交流,不断提升广场舞的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