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委

木兰县贯彻落实市政协区、县(市)政协工作座谈……
发布日期:2017-06-17

  政协组织建到乡镇 “六有”保障有效延伸

  木兰县贯彻落实市政协区、县(市)政协工作座谈会精神成效显著

  市政协召开区、县(市)政协工作座谈会后,6月6日至8日,市政协副主席王镜铭带领农经委和部分政协委员,深入巴彦、木兰、通河县,就深入贯彻市政协区、县(市)政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行座谈,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有效延伸加强市政协和区、县(市)政协的互动联动进行交流。调研发现,木兰县工作成效显著,经验值得推广。

  全县8个乡镇建立政协工作委员会

  市政协区、县(市)政协座谈会后,木兰县政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通报会议精神,受到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木兰县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工作实施方案》,全县8个乡镇全部建立政协工作委员会,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为每个乡镇政协工委安排年度工作经费一万元,专款专用,并纳入财政预算。

  《方案》明确,要按照市政协统一要求,坚持政协工作基本方式,成立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木兰县政协基层工作委员会,委主任由党群书记兼任,副主任由乡镇所在地政协常委或优秀政协委员担任。目前,木兰县政协8个乡镇均已成立政协工作委员会,且全部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场所、有标识、有印章、有经费、有档案。

  搭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

  《方案》要求,乡镇政协工委要努力搭建知情明政的平台,建立联系群众的渠道,丰富协商民主的形式,建立以“协商议事会”为主,以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专题座谈会、专家学者咨询会等为补充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同时,运用好会议式即时协商、讨论式专题协商、视察式现场协商、评研式平台协商、网络式互动协商等形式,更加广泛深入地推进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

  出政策为民主监督提供制度保障

  《方案》明确,木兰县政协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工作领导小组将在11月份对乡镇政协工作委员会建设和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将于近期出台《木兰县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关闭]
  主办: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 制作:哈尔滨新闻网
  备案号:黑ICP备05009145号
  纪检监察电话:0451-8649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