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副主席李庆在全省市(地)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哈尔滨市政协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在省政协指导下,坚持把政协提案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和主要载体,将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锚定“提质增效”目标,强化“协商引领”支撑,主动在提案的“征集、交办、督办、评议”等环节开展创新实践,推动提案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发挥提案在助推哈尔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的独特作用。
一、讲好“提案故事”,促进委员能力“强起来”
政协提案质量是整个提案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我们在提高政协委员利用提案履行职能的能力上做足功课。
(一)增强使命意识,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政协作用发挥在委员、活力展现看委员、事业发展靠委员。我们坚持以委员为中心,充分激发委员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热情。无论是在政协建言资政,还是在凝聚共识活动中,都让委员唱主角、担大任,彰显委员主体地位。主动拟定一些发展问题、热点问题、民生问题、难点问题,组织委员参加相关协商议政活动,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主体作用。
(二)搞好学习培训,提升政协委员履职能力。针对政协换届之后,新委员比例高、人数多,热情高、干劲足,但是对政协知识,尤其是以提案履行职能的要求和方法知之不多。我们专门将政协提案知识纳入到培训当中,开展“新时代人民政协提案工作”专题授课,讲好“提案故事”、弘扬“工匠精神”,促进工作联动,提升委员撰写提案、利用提案履职尽责的能力。
(三)搞好统筹协调,发挥界别提案特色优长。把界别活动与政协履职工作,一体设计,统筹推进,既有效调动界别委员的带头引领作用,又使界别活动内容丰富、实效显著。比如,农工党界别医疗战线精英荟萃,围绕“中药材种植及野生中药利用现状”提出提案;九三学社界别高级知识分子多,围绕“建设国家通用航空产业基地”提出提案;特别邀请人士界别的区县(市)在职领导多,围绕“现代农业之都建设”提出提案,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上积极作为。
二、搞好“征集协商”,促进政协提案“提得好”
我们坚持“提案的提出重质量不重数量”的理念,广泛深入开展征集协商,确保提案征集工作有的放矢,促进提案由“提了多少”向“提得好”转变。
(一)搞好与提案承办单位的协商。主动与城建、交通、公安、教育、卫生、城管等提案承办大户沟通协商,请他们从各自工作职能出发,主动为政协提案出题目,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支持,使政协提案与中心任务相契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正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合拍共振。
(二)搞好与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的协商。结合承办单位提供的题目,拟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价值的提案参考提纲,印发“致委员一封信”和征集通知,召开党派团体秘书长会议,明确提案工作的要求,加强交流协商,确保提案建言建在需要时、 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三)搞好与区县(市)政协协商。积极引导市、区县(市)两级政协委员针对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梳理、筛选出有特点、有共性的议题,进行协商研究,组成专班撰写“贴近民生、紧接地气”的高质量政协提案。
(四)搞好政协提案培育协商。引领大家深入一线,聚焦中心大局,紧盯民生问题,打造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的提案。围绕“培育重点装备制造业助力‘七大都市’建设、健康防疫入校园、提升智慧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防止脱贫群众再返贫”等提出建议。市政协港澳委员深受感召和引领,撰写《引导港澳青年学党史,共同为中华民族伟业复兴凝聚青年力量》的提案,对增进港澳青年爱党之情、报国之志,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提案培育提升了建言献策的精准度和可操作性。
(五)搞好政协提案审查立案协商。组织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进行认真解读,统一思想、强化认识,科学把握“量与质”的关系。加强提案立案审查协商,对提案的内容格式进行规范,优化承办单位初审、提案委复审、主任会议和专家智库终审的三级审查制度,对不能立案的坚决不立、对该并案的予以并案、对可修改的帮助修改,严把提案审查的质量关,确立“重质量”的工作导向。
三、加强“督办协商”,促进提案成果“转化好”
我们开展“三型”督办,为承办单位“把脉问诊”开良方、“对症下药”解难题,打通提案办理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一)开展“政策支撑型”督办协商,使办理效果“更准”。主要针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亟需制定出台管理政策、上级政策解读和宣传等类型提案,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优势,解读政策,提供决策。例如,连续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督办协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作为履职重点,专家学者和委员提供智囊参考,主席会议集体研究,开展督办协商,提出的建议转化为“冰城实践”,着力促进法制环境、营商环境优化。
(二)开展“智力服务型”督办协商,使办理效果“更好”。主要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民生方面的政府决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类型提案,开展服务型督办协商,与承办单位形成共识,广集良策促进决策优化,广聚共识推动决策实施。例如,对“进一步完善机制,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优化社区卫生服务,筑牢健康屏障”的提案,发挥政协专委会对口协商优势,邀请卫健、民政等单位,以及专家委员共同督办协商,达成共识,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开展“现场督察型”督办协商,办理效果“更实”。主要针对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社会治理的焦点等类型提案,借助多方力量,开展监督式提案办理协商。例如,对“聚焦因病致贫,聚力攻克脱贫难关”的提案进行现场督办协商,积极助推我市脱贫攻坚。又如:对“实施低碳农业、土壤固碳,提升耕地质量的对策建议”“实施节能低温储粮工程,统筹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建议”,以及“加强水资源保护”提案,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相关承办单位,组织委员和专家学者、区县政协,深入实地、现场督办,推进农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
四、探索“提案评议”,促进质量导向“挺起来”
我们贯彻“提质增效”要求,建立提案工作评议体系,纳入市政协系统绩效考核范围,促进质量导向更加明确。
(一)以“提案双评”为切入点,积极提升提办工作质量。依据《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双向评议办法》,主动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及督办部门沟通协商、密切配合,结合政协提案工作实际,每年底组织提案者评议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质量,承办单位评议提案质量的“双向评议”活动,调动“提办”双方参与政协提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提升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有明显促进作用。
(二)开展百件优秀提案评价排序,激励各方面工作热情。制定出台《哈尔滨市政协关于开展百件优秀政协提案质量评价的办法》,建立提案质量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确定100件政协提案,邀请主席会议成员和专家学者进行综合评价排序。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作为党派团体、界别和专委会提案工作评优的重要依据,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有效激励大家工作热情。提案评价排序实施后,平时提案增加了、集体提案增加了、精品提案增加了,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领办的重点提案多数由此产生,这些提案选题精准,情况详实、数据充分,意见建议具体可行,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打造“七大都市”建言资政、凝聚共识。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员会